貴州師范學院信息公開指南
第一條 為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校信息,促進依法治校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、《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》和其他有關法律規范,結合《貴州師范學院信息公開實施細則》,制定本指南。
第二條 本指南的內容可以在本校網站的“信息公開”專欄中查閱,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查閱。需要獲得本校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,建議事先閱讀本指南。
第三條 貴州師范學院信息分類及目錄分類編碼載于《貴州師范學院信息公開目錄》(以下簡稱“目錄”)。
第四條 貴州師范學院信息由以下核心數據構成:信息名稱、生成日期、發文部門、發文字號、信息類別、內容概述、信息正文。
第五條 貴州師范學院信息依法分為主動公開、依申請公開、不予公開三種屬性。主動公開的受眾范圍分為社會受眾和校內受眾。對于主動公開的本校信息,有權受眾可以根據本校的公開形式自行查閱、復制或者下載;對于依申請公開的本校信息,可以按照本指南指引,申請本校依法提供。
(一)主動公開
1.公開范圍
本校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校編制的《目錄》。
2.公開形式
對于主動公開的信息,本校主要在“信息公開”網上專欄進行公開。本?!靶畔⒐_”網上專欄具體網址為:
http://xxgk.gznc.edu.cn
本校將根據具體實際,分別通過學校門戶網站及相關網站、會議紀要、簡報、校內外廣播、電視、報刊、雜志、公告欄、電子顯示屏、新聞發布會、記者招待會、教代會、學代會、咨詢會、聽證會以及其他便于公眾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知曉的形式公開相關信息。
3.公開時限
各類應當公開的信息產生后,本校將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,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。法律、法規、規章、上級規范性文件以及本校規范性文件對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
(二)依申請公開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校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信息的,可以根據自身教學、學習、科研、生產、生活等特殊需要,采用書面形式向信息公開辦公室申請提供。本校同意依申請提供信息時,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,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計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處理。
申請人向本校申請公開信息的,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。
1.受理部門
受理部門的信息如下:
部門名稱:貴州師范學院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;
受理時間:工作日9∶00-11∶30,14∶30-16∶30;
辦公地址:貴陽市烏當區高新路115號明義樓146室;
聯系電話:0851-5829463;
傳真號碼:0851-5824414;
郵政編碼:550018;
電子郵箱:xxgk@gznc.edu.cn
2.提出申請
申請人向本校申請公開信息,需提交載明下列內容的申請表:
(1)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、身份證明、聯系方式;
(2)有明確的公開申請內容,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信息的名稱、發布時間、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描述;
(3)申請公開的目的和用途;
(4)獲取信息的載體形式以及本校提供信息的方式。
一張申請表只能申請一件信息,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、明確。
3.申請途徑
向本校提出申請的,需填妥并提交《貴州師范學院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以下簡稱“申請表”)。
(1)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在本?!靶畔⒐_”網上專欄上下載電子版《申請表》,填妥《申請表》后將其發送至gzhnu5842710@163.com。收到自動回復,說明申請遞交成功。否則,需再次發送,直至收到自動回復。
(2)通過信函、傳真申請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《申請表》的,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;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交《申請表》的,需注明“信息公開申請”的字樣。
(3)當面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到本校受理部門,填妥《申請表》后,當場提出申請。
(4)特別程序。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信息,或者涉及第三人隱私或者商業秘密的信息的,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,當面向本校提交書面申請。
本校不直接受理以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。
4.申請處理
本校收到《申請表》后,對《申請表》進行審查,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:
(1)屬于本校已經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;
(2)屬于涉及第三人隱私或者商業秘密的信息的,在征詢權利人意見后,告知信息是否向申請人公開;
(3)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;
(4)不屬于本校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請人;對本校能夠確定該信息的公開機構的,告知申請人公開機構的名稱、聯系方式;
(5)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,如能夠區分處理的,予以部分公開;如不能夠區分處理的,全部不予公開;
(6)申請表填寫不完整、不明確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,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;
(7)同一申請人重復向本校申請公開同一信息,本校已經作出答復的,不予重復處理,告知申請人本校已經作出答復。
5.處理時限
本校收到信息公開申請,能夠當場答復或提供的,將當場予以答復或提供;不能當場答復或提供的,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或提供;如需延長答復或提供期限的,將告知申請人,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。
(三)監督投訴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?;蛘弑拘B毮懿块T、各學院(部)未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,可以向本校監督部門投訴。
監督部門:貴州師范學院信息公開監督辦公室;
辦公時間:工作日的9∶00-11∶30,14∶30-16∶30;
辦公地址:貴陽市烏當區高新路115號明德樓138室;
聯系電話:0851-5811044;
傳真號碼:0851-5824414
郵政編碼:550018;
電子郵箱地址:xxgk@gznc.edu.cn